学尔森—物业管理师

学尔森—物业管理师

建筑职业资格培训学校主要以建工类职业教育为主,建筑类执业资格考试辅导(建造师、安全师、造价师等)、岗位证书培训(施工员、质检员、造价员、资料员等)、建筑类学历教育(中专、大专、本科、在职研、国外合作办学等)及相关的职业教育内容。且都是建工类执业考试教材的权威机构,具有一流的师资力量;

价       格:       电话咨询 课程周期:      120学时 地       址:      北京市顺义区石门街甲6号聚乐汇

课程介绍

物业管理师

课 时:120学时    上课时段:周末制、业余制

任课老师:同济、清华等大学及行业协会建筑专业知名专家教授

适合对象:请见详细页面

考核机构:国家人保部、住建部、亚太房地产协

会颁发证书:“物业管理师”认证资格证书、学尔森全球职业资格课程认证证书。

使用教材: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、物业管理实务、物业管理综合能力、物业经营管理。

报名地点:北京分校免费咨询预约报名 >


报考条件

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恪守职业道德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。

1、取得经济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,工作满10年,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。

2、取得经济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,工作满6年,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。

3、取得经济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,工作满4年,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。

4、取得经济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工作满3年,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。

5、取得经济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,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。

6、取得经济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,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。

7、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、学位的,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。


颁证单位

1、国家住建部、国家人保部共同颁发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

2、亚太房地产协会“物业管理师”认证资格证书

3、学尔森全球职业资格课程认证证书。


课程介绍

近年来,物业管理行业作为新兴服务行业在我国迅速发展,为促进物业管理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,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,规范化的轨道,为落实建设部关于《<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>、<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>和<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>的通知》精神,促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全面了解物业管理的发展现状及趋势,学习新的理念和模式,提供一个与业界权威、管理专家沟通学习交流的机会,进而提高我国物业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。


发展领域

物业经营管理领域


了解更多

1、资格考试科目

(1)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24学时

(2)物业管理实务 24学时

(3)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24学时

(4)物业经营管理 24学时

2、部分科目免试条件

符合有关报名条件,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,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,可免试《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》、《物业经营管理》两个科目,只参加《物业管理实务》、《物业管理综合能力》两个科目的考试。

3、考试成绩管理办法

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,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;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