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》是注安四科里记忆量最大的一科,但它的考点结构其实非常清晰:谁负责、做什么、多久之内、多少人、什么等级。考前把数字型考点按类归拢,比逐条背法条效率高得多。
重点抓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的时限链条:事故发生后,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,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报告;较大及以上事故逐级上报,每级不得超过2小时。事故调查报告的提交期限一般为60日,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延长,最长不超过120日。
| 考点 | 常见口径 |
|---|---|
|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| 按行业类别与营业收入分档提取 |
| 工伤赔偿 |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|
| 事故罚款 | 按事故等级与责任主体分档,一般事故至特别重大事故递增 |
| 教育培训学时 | 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培训与再培训学时不同 |
矿山、金属冶炼、建筑施工、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装卸单位,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;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同样要求设置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,100人以下的可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。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行业单位,还应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管理工作。
事故等级按死亡人数、重伤人数、直接经济损失三个维度划分:一般事故、较大事故、重大事故、特别重大事故。“3人以下死亡、10人以下重伤、1000万元以下直接损失”是一般事故的常见口径,往上依次递增,考试中经常通过交叉组合来设置陷阱,判断时以三个维度中最重的那个为准。
不要通读,遮住右侧内容自测:看到“1小时”想场景,看到“60日”想调查期限。想不起来的立刻回教材定位,只补这些空缺,比从头翻一遍省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