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级建造师考试一般在9月举行,成绩通常在考后约3个月公布,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,具体开放时间以官方公告为准。
一级建造师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,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%。
| 科目 | 满分 | 合格线 |
|---|---|---|
| 建设工程经济 | 100分 | 60分 |
|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| 130分 | 78分 |
|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| 130分 | 78分 |
|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| 160分 | 96分 |
参加4个科目考试(考全科)的人员,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;符合免试条件、参加2个科目考试(免二科)的人员,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。已取得一种专业资格、增报其他专业的,可免考公共科目。
对成绩有异议的,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按本省规定申请成绩复查,复查一般只限于卷面分数合计与登录是否有误。部分地区会在成绩公布后开展考后资格核查,相关考生需保持报名手机畅通。